浙江省農貿市場星級文明規范標準
2021-07-09 14:41:05
一星級標準
(一)基本條件
1.依法取得市場名稱登記證;
2.新建市場開業后,正常運行滿6個月,方可申報;
3.近三年內市場內未發生食品安全事件或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
4.近三年市場未出現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欺行霸市、強買強賣等涉黑現象;
5.近三年市場未發生火災等安全事故或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
6.近三年市場未出現重大侵犯知識產權案件或野生動物及制品非法交易行為。
(二)布局要求
1. 市場經營面積不低于500平方米;
2.市場進出門不少于兩個,攤位與營業房分開設置;
3.市場商品分區按蔬菜、肉類、豆制品、熟食、水產、禽類等劃行歸市,設有自產自銷交易區,布局合理,區域標志明顯;
4.設區市城區的市場不設活禽交易區, 允許設活禽交易的市場,活禽交易區與其他交易區物理隔離。
(三)設施要求
1.證照懸掛規范統一;
2.市場內(銷售區)無明火,無違章用火用電,疏散通道暢通,消防器材有效,有消防滅火設備、安全出口和安全防盜設施;
3.市場內有配套供水、排水設施,排水設計布局合理,排水排污通暢;
4.攤位、營業房、柜臺、貨架、照明燈具、加蓋的垃圾桶(箱)設置統一,設置垃圾集中分類投放點;
5.市場銷售冷藏、冷凍、熟食品、肉類、半成品等產品的經營者,應提供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冷藏保鮮設施設備;
6.經營熟食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攤位設有防塵防蠅等設施;
7.經營戶嚴禁使用涂料桶、化工桶、農藥桶(袋)盛放各類農產品;
8.設活禽交易的市場,配套有獨立的通風、沖洗等設施;不設活禽交易的市場,實行禽類“殺白”上市;
9.市場設有管理用房,市場管理人員公示;
10.設置符合要求的公平秤,統一使用經強制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
(四)管理要求
1.場內清潔整齊,垃圾統一放入保潔桶,“四害”密度控制達標,市場內無占道、無亂堆、無亂掛等現象;
2.市場經營者證照齊全,經營熟食等直接入口食品的相關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證上崗,并在顯著位置公示;
3.市場建立衛生防疫、食品安全、消費投訴、價格管理、計量管理、消防安全等基本管理制度并予以公示;
4.市場落實每日快速定性檢測制度,建立檢測臺賬,每月檢測項目不少于5種,每天不少于10個批次;每月非農藥殘留檢測項目的比例不少于30%;
5.經營戶經銷的食品、農產品建有進貨臺賬,市場落實進貨查驗制度;
6.肉類、禽類產品均有檢疫證明,或有分銷憑證;
7.經營戶嚴格實行明碼標價,規范價格行為;
8.無使用未經檢定、超過檢定周期或經檢定不合格的計量器具、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或偽造數據、破壞鉛簽封等行為;
9.規范市場稱重行為,無螃蟹過度捆綁、鹵味制品包裝盒占重、鮮活水產品塑料袋占重等不規范稱重行為;
10.及時受理調解消費爭議,記錄消費處理臺賬;
11.場內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超薄塑料購物袋;
12.建立統計制度,有統計人員按要求報送數據。
二星級標準
市場在基本條件、布局、設施、管理等方面除達到一星級標準外,還應達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要求
場內每個攤位柜臺面積不小于1平方米,營業房面積不小于5平方米。
(二)設施要求
1.市場進出口設標識,禁止車輛隨意進出;
2.市場門頭、市場管理制度公示及市場區域導示等統一規范設置;
3.柜臺平整,地面防滑,營業房裝修整齊統一,市場交易空間寬敞、明亮,市場地面、墻面、頂層吊頂堅固整潔;
4.市場內生食與熟食、待加工和直接入口食品商位分開設立,豆制品、涼菜(鹵味、熟食、涼拌菜)等即食易腐食品設有封閉式的防塵防蠅等設施;
5.市場顯著位置設立經強制檢定合格的公平秤;
6.市場建有公共廁所的,應保持干凈、衛生、無異味。
(三)管理要求
1.熟食區從業人員應穿戴白大衣、白帽、白口罩操作,熟食從業人員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戴戒指、手鏈、手鐲等飾品;
2.快速定性檢測每天不少于12批次;
3.場內地面無積水、無垃圾。
三星級標準
市場在基本條件、布局、設施、管理方面除達到二星級標準外,還應達到以下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市場舉辦方近三年來未有嚴重違法行為的處罰記錄或相同違法行為的兩次以上處罰記錄;
2.市場攤位出租率(使用率)達到85%以上;
3.禁止活禽交易。
(二)布局要求
場內每個攤位柜臺面積不少于2平方米。
(三)設施要求
1.市場內顯著位置設置禁煙標志、檢測價格信息公示牌(欄);
2.市場配備垃圾集中分類場所和設施;
3.檢測室面積不少于10平方,檢測儀器設備齊全;
4.有消防安全設施;
5.市場內實現移動支付,統一規范展示支付碼;
6.熟食、鹵制品營業房采用透明玻璃封面,制作與銷售區有物理隔離,其中銷售營業房面積不小于6平方米;室內配有空調、冷藏冰柜或低溫展示柜、紫外線燈、滅蠅燈等設施;
7.同一交易區陳列商品采用統一容器具存放和展示;
8.水產區柜臺設立高度適宜的防水擋板;
9.閉市后市場各個攤位上的遮蓋布配置統一顏色規格;
10.市場建有公共廁所的,須達到二類以上公廁建設標準,設施維護良好。
(四)管理要求
1.建立健全市場運營管理組織架構與制度體系,完善農貿市場基本管理制度,按規定落實清潔消殺、垃圾管理、人員防護、健康監測等各項疫情防控措施;
2.市場周邊環境整潔有序,無占道亂設攤,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放有序;
3.商品、物品擺放整齊,不出框,不出邊;
4.與場內經營者簽訂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書,編制消防安全告知書、消防安全承諾書、誠信經營承諾書;
5.定型包裝食品的標簽標識及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的標識、捆扎膠帶,要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
6.市場檢測室每月檢測項目不少于8種,每天檢測的批次數量不少于15批次且不少于總經營戶數的8%(市場經營戶少于20戶的,每日檢測不少于10個批次),并向消費者提供免費檢測服務;
7.檢測結果為不合格的食品農產品,舉辦者要監督經營者銷毀,處理結果應在臺賬記錄,并向相關職能部門報告;
8.市場設消費者權益保護聯絡站點,建立預賠金制度,實行先行賠付;
9.市場應運用“浙江省農貿市場綜合管理平臺”,按要求錄入日常管理、信用管理、檢測準入、價格交易等有關數據;
10.市場每年對經營戶培訓不少于4次,市場管理人員獲農貿市場管理專業培訓不少于人員總數的70%,市場場長(負責人)應獲得省市場協會農貿市場管理場長培訓資格證書。
四星級標準
市場在基本條件、布局、設施、管理方面除達到三星級標準外,還應達到以下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創建三星級文明規范市場1年以上;
2.市場攤位出租率(使用率)達到90%以上。
(二)布局要求
1.設立經營戶待售貨物儲存間或污物整理間;
2.設立市場服務臺,配建市場公廁。
(三)設施要求
1.市場顯著位置設置電子顯示屏等設施;
2.規范合理設置引導標識、咨詢臺、樓層圖、查詢終端等設施;
3.市場配置集中密閉垃圾房、垃圾分類集中投放設備、果蔬菜皮等易腐垃圾就地處理設備,垃圾房內有沖洗、下水設施,不污染周邊環境;
4.檢測室面積不少于15平方;
5.市場的熟食類銷售店鋪,入口處應設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設施的通過式預進間;
6.市場銷售冷凍、熟食品、肉類、半成品、禽類產品、豆制品、直接入口散裝食品等經營戶應配備有封閉式的冷藏恒溫保鮮設施;
7.活魚交易柜臺設置分割蓄養池,配置殺魚臺,保持攤內衛生和地面整潔,殺魚臺在不經營時應保持清潔;
8.市場內設有經營戶之家、黨員活動室、微型醫服點功能區,引入并開展社會組織、群團等志愿服務;
9.設置老年人休息區,配備共享雨傘、共享充電等物品;
10.依托本市場APP、微信公眾號或第三方平臺,實現網上下單、網下配送;
11.市場應建立涵蓋食安追溯檢測、交易智能記錄、經營戶獎懲、商品價格比較、消費投訴處理等信息功能的查詢公示平臺;
(四)管理要求
1.市場檢測室每月檢測項目不少于9種,每天檢測的批次數量不少于18批次;
2.市場管理者、經營者分別統一著裝,場內無吸煙現象;
3.市場全面使用環保型塑料購物袋,使用菜籃子、布袋子;
4.實行果蔬菜皮凈菜上市,開展場內果蔬菜皮就地處理;
5.市場黨員經營戶做到示范公開化,做到“亮承諾亮身份亮服務”;
6.市場舉辦者落實信用獎懲制度,實行統一的公示和獎優罰劣管理方式;
7.市場管理人員獲農貿市場管理專業培訓不少于人員總數的85%,市場場長(負責人)擔任三星級文明規范市場場長(負責人)的任職經歷不少于一年或在三星級文明規范市場的從業經歷不少于兩年。
五星級標準
市場在基本條件、布局、設施、管理方面除達到四星級標準外,還應達到以下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市場已取得四星級二年以上資格;
2.市場攤位出租率(使用率)達到95%以上。
(二)布局要求
根據需求,導入公共廚房、老年人食堂、早點餐飲、家政維修等服務。
(三)設施要求
1.設置經營戶從準入到退出“全周期管理”服務事項辦理功能區,物業費收繳、轉讓轉租等服務“一站式”辦理,根據經營戶需要,引入倉儲、物流、快遞等第三方商務服務;
2.設置銜接市場監管、公安、交管、稅務、城管、社保等政務服務的“就近辦”窗口或一體機,提供便捷的政務集成服務;
3.應用集市場物業管理、經營戶管理等多種功能為一體的信息化管理系統,實現市場經營管理服務等功能的集中應用;
4.推廣二維碼、智能POS等移動支付方式應用,每個攤位配備可移動支付的智能結算終端;
5.在農貿市場現場制售品、熟食品的加工場地配置智能攝像頭和物聯設備,納入在線監管,實現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自動抓拍、自動取證;
6.配置智能安防、消防設施,市場出入口、主要通道、營業場所等區域設置監控設備,具備對設施設備、人流的信息分析評估功能,具備市場安全的應急處置能力;
7.有新風設施、空調設備等設施;
8.市場內配備無障礙通道、輪椅、AED設備(自動體外除顫器)、母嬰室等設施設備;
9.市場設立本地特色農產品、扶貧農產品等展示區;
10.結合本市場經銷農產品、食品的特色,建設適合青少年兒童食品、農產品知識科普的公益性教育基地;
11.市場每個商鋪設有價格信息等電子顯示屏;
12.鮮活水產品容器梯次上疊(酒店式)陳列或走入式。
(四)管理要求
1.市場有專業化的管理團隊,市場管理人員獲農貿市場管理專業培訓達到人員總數的100%,市場場長(負責人)擔任四星級文明規范市場場長(負責人)的任職經歷不少于一年或在四星級文明規范市場的從業經歷不少于二年;
2.市場檢測室每月檢測項目不少于10種,每天檢測的批次數量不少于20批次;
3.實施“食品安全第三者責任保險”、“消費者意外第三者責任保險”等第三方保險機制;
4.配置市場管理智能終端和信息系統,實現商戶信息、行為數據、消費數據的接入、存儲、傳輸、分析等一體化管理。